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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

发布时间:2018-09-11 浏览次数:19161 次

一、什么是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是最高的法律,其他任何法律的制定与实施都必须依据宪法,不得与宪法冲突.法律则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是宪法的具体化,效力层次低于宪法,必须以宪法为准则.我国的法律大致包括刑法 民法 政府组织法等。宪法规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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