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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市纪委监委驻公交集团纪检监察组党支部荣获海口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发布时间:2021-11-25 浏览次数:5098 次
6月29日,海口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大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隆重表彰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从党的光辉历史和丰功伟绩中汲取前进的智慧和力量,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坚决扛起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省会担当。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何忠友出席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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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宣读了《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表彰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与会领导为受表彰的100名全市优秀共产党员、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代表颁奖。


其中,中共海口市纪委监委驻市公交集团纪检监察组支部委员会、海口公交集团夜3路公交司机刘筱杰分别荣获海口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海口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驻公交集团纪检监察组党支部


海口市纪委监委驻市公交集团纪检监察组成立于2020年9月2日,是海口市纪委监委向市属国有企业派出的第一家派驻组,标志着我市在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是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监察体制改革和推动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共海口市纪委监委驻市公交集团纪检监察组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驻公交纪检监察组党支部”)是在市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海口公交集团党委的支持下成立的,支部现有支委3名,共有正式党员7名,其中女党员2名,占党员总数的28%;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7名。


      驻公交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探索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监督保障民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坚持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执纪职责,为清廉自贸港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坚持政治统领
筑牢理想信念


    

      驻公交纪检监察组党支部自成立以来,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始终引导组内党员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系统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及时跟进学的长效机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主题教育活动、集中学习、研讨式学习、个人自学、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使支部党员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筑牢思想基石    



坚持党建引领
建设坚强政治堡垒


    

      一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督促海口公交集团党委在工作中灵活运用党委会12种工作方法,坚持民主集中制,以党建为引领,提升凝聚力战斗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以“赶考精神”在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海口市属国企改革中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守好廉政底线。

    

      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海口公交集团党委在企业治理中未突出党的领导这一问题,向集团党委发出监督建议书,要求在公司决策环节加强党的领导,督促集团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细化“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以党委前置讨论清单为抓手,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



坚持人民至上
监督保障民生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聚焦公交主责主业,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探索“监督保障民生”有效路径,将监督的焦点向基层延伸,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

      一开展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助力优化自贸港公共交通环境。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公交车出租车不安全文明驾驶问题,督促海口公交集团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立行立改。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监督,通过实地走访和明察暗访,对监督发现的违规驾驶员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全面压实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截止5月底,共约谈3家公交运营企业相关负责人7人次;通过专项整治,公交车交通事故环比下降17.4%,出租车交通事故环比下降45.7%,助推海口市公共交通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顺利落地实施。


      二是召开基层员工代表大会,维护员工切身利益。坚持执纪为民,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直面基层职工,听取一线职工心声,收集职工反馈问题20余个、意见建议10余条。会后向海口公交集团党委发出监督建议书,督促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面回应职工诉求,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关注工作餐质量,保障一线司乘人员温饱。针对一线司乘人员反映工作餐质量差问题,向海口公交集团党委发出监督建议书,要求集团党委对分管后勤保障的领导及后勤公司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集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改善工作餐质量,提升一线司乘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是系困难职工,走访慰问显真情。春节前夕,联合公交三分公司党支部走访慰问困难职工6户,为他们送上慰问品,感谢他们为公交事业所做贡献,并鼓励他们坚定信心,积极面对眼前困难,让职工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坚持聚焦主业
创造性开展工作


    

      一是坚持严管厚爱。驻公交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始终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基本方针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在对集团领导干部从严从实监督的同时,注重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营造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氛围。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驻公交纪检监察组党支部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组织集团中层领导干部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镜鉴IV》和《伸手必被捉之四》,以典型案例为戒,教育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养成廉洁自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营造过廉节的节日氛围。抓住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督促集团党委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同时加强纪律教育,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清廉过节,营造出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四是依规依法做好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驻公交集团纪检监察组共有问题线索7件,其中市纪委信访室转办5件、市委巡察移送1件,监督检查中发现1件。截至5月底,函询了结1件,初核3件,立案3件。


      五是督促驻在单位高质量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根据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驻公交集团纪检监察组对某下属企业负责人违规选人用人、违规提拔干部、违规调级调薪等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驻公交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将其作为活教材,督促集团党委落实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开展违规人事任免自查自纠工作,同时督促其建立健全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推动长效治理。


      在驻公交纪检监察组党支部的督促下,某下属企业于3月8日完成了对违规人事任免的立行立改工作,撤销违规转岗7人的现岗位,降低违规调薪2人的工资档级,撤销违规提拔1人的现职务,追回多发薪酬30698元;海口公交集团于3月29日完成对集团直管干部违规人事任免的自查自纠工作,共查处违规转岗1人,违规调薪3人,违规提拔1人,追回多发薪酬24170元。


坚持作风建设
严守底线红线


    

     根据市委开展作风整顿建设的工作部署,驻公交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底气督促海口公交集团聚焦主责主业,在全市公交系统开展作风整顿工作。截止5月底,就夯实作风建设向海口公交集团发出监督建议书2份,通报整改不力的企业2次,约谈作风不实的相关责任人4人次。


     驻公交纪检监察组党支部的工作得到市纪委监委领导的高度肯定,为公交系统的高质量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驻公交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将积极探索推进国有企业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一如既往关注民生,将“监督保障民生”“监督促发展”和“监督保障系统”打造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亮点工作,为清廉自贸港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刘筱杰


刘筱杰,男,1970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海南琼海人,大专学历,1997年12月参加工作,2002年3月入党,2017年2月入职海口公交集团,现为海口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夜3路驾驶员。入职以来,他恪守敬业,尽职尽责,时刻将乘客的安全出行置于工作首位,做到了零违章、零投诉、零事故。刘筱杰驾龄31年,无偿献血24年,献血212次,其中献全血15次3600ml,捐献血小板196次380个治疗单位,系统显示,海南省近92万名无偿献血者中,他献血次数和献血总量排名全省第一,被称为“海南献血大王”。他曾连续5个月内4次在海口世纪大桥上救下4名跳海轻生者,也曾徒手在海口滨海立交桥下扑倒持刀追砍群众的歹徒,多次帮助迷路老人和小孩回家,获市民乘客认可,被央媒等众多媒体报道点赞。他连续多年多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荣获“全国百佳志愿者”“中国红十字志愿者之星”、交通部“2020感动交通年度人物”“全国运输服务风范人物50强”、省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海口市道德模范、海口好人等多项荣誉称号。2021年6月荣获海口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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